一、录取原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录取原则: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投档比例:我校一般按120%的比例提档。
参考志愿: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专业录取原则: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专业报考情况确定考生所录专业;若考生成绩并列则根据所报志愿及拟录专业的特点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根据专业特点,我校对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注: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山西医科大学2011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实施办法》执行。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高考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挡的政策和做法。
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校招生信息栏和校园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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