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上海杉达学院
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727号
基础部: 浙江省嘉善县人民大道505号
三、层次■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与使用原则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十、录取规则1.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定、录取程序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确定提档比例;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计算机自动投档。
3.我校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4.江苏省考生要求选测科目等级2C及以上; 选测科目等级为B的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3分;选测科目等级为A的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
录取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
5.艺术类录取参照“2014年上海杉达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6.对于进档考生,以考生所在省市的投档总分,按高低分排序(上海考生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加分后排序,详见第7条),根据考生所填专业,第一志愿以“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其他志愿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凡进档我校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原则上都会被录取。
7.上海进档考生将实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加分政策(学校专业录取用)。
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等第A、B、C、D、F折成固定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等第总分≧240分者加5分;≧250分者加10分;≧260分者加15分;≧270分者加20分。
8.部分专业单科要求。
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原则上录取数学成绩90分及以上的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原则上录取数学成绩90分、英语成绩95分及以上的考生;语言类专业原则上录取外语成绩95分及以上的考生;护理专业上海生源原则上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化学成绩C等级及以上的考生。
如果高考成绩未到单科要求,相对应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第达B级以上亦可。
单科不以150分计的省,统一折算至150分计。
实际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上述专业录取单科要求。
9.对于同分考生,参考相关科目的总分之和(文科参照英语和语文之和、理科参照英语和数学之和);若再同分,则都看外语成绩。
10.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专业调剂按考生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
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时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十一、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14000元。
[沪价费(2011 004号]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沪价费(2011)004号] 3.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0000元。
[沪教委财(2002)44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800元。
[沪价费(2003)0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杉达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杉达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招生办公室:021-50210897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学校办公室:021-50210894
十五、网址www.sandau.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上海杉达学院谢希德奖学金;智瑾奖学金、助学金和徐国炯奖学金、助学金,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我院2014年所有新生,一年级均在本校基础部就读;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本科),二、三、四年级在上海杉达学院时尚学院就读;物流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技术、船舶工程技术等专业(专科),二、三年级在上海杉达学院沪东工学院就读;其他专业学生,二、三、四年级均在上海校本部就读。
(地址请见招生简章)为了鼓励更多的高分考生报考我校,提高我校生源质量,2014年设立新生奖学金(详细内容请见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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