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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1978年 理工类
学校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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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电话 021-677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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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报考指南

一、学校全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

仙霞路校区: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

逸仙路校区: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88号

三、层次■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有关说明。

六、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根据行业录用标准:飞行技术、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航空机电设备维修等三个专业只招男生。

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根据行业录用标准: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专业、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无色盲、色弱,双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3。

飞行技术、空中乘务专业须按中国民用航空相关规定提前面试、体检,合格者方能报考。

其余各专业身体限制均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各省市招办规定执行。

2.普通本、专科:对符合我校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即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投档,如第一专业不能录取,依次考虑第二、第三专业,以此类推。

如填报专业未能录取,而本人又愿意调剂,则在其他专业录取人数未满额情况下考虑调剂录取。

不填愿意调剂或明确不愿调剂者,均不予调剂录取。

3.艺术类专业:(1)文化要求:高考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除外]。

(2)专业要求: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报考摄影或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的考生须校考专业成绩合格。

(3)美术类专业和摄影专业录取时,依据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合成总分,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按文、理分别划线录取。

合成总分计算公式如下:▲上海市美术类专业合成总分=10×[(素描×40%+色彩×40%+速写×20%)×50%+高考文化成绩÷4×50%](满分1500分)▲外省市美术类专业合成总分=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如当地省级招办投档时对合成分有统一折算办法,则按其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摄影专业合成总分=10×(校考专业成绩÷2×50%+高考文化成绩÷4÷1.5×50%)(满分1000分)(4)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该专业不设外语单科最低分限制)。

上海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全市前50名者,或校考专业成绩达到前5名者,不参加排序,可直接录取。

4.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取得准予报考资格,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确定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方可报考。

录取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所有专业在同分情况下,理科按数学、外语、语文,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7.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政策执行。

十一、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3. 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4. 中法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价费(2004)007号]

5. 中韩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03)34号]

6. 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沪教委财(2003)36号]

7.飞行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教委财(2007)14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021-62750183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021-67791256

十五、网址学校主页:www.sues.edu.cn招生网首页:zsb.sues.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一定比例奖学金,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

为帮助部分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向困难学生特设“自强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就读地点:2014年秋季入学的本科新生(除中法合作办学的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在仙霞路校区上课外)和航空类、轨道交通类的高职(专科)新生全部在松江校区就读。

其他高职(专科)专业新生全部在逸仙路校区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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