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的分数及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
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专业志愿因专业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6、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承认。
7、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身体条件不得影响专业学习。
8、学院自主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按照学院制定的自主招生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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