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

韶关学院报考指南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量衡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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