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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英才学院

山东英才学院

山东济南 山东省教育厅 1998年 综合类
学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正示范区英才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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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电话 0531-882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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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英才学院报考指南

 山东英才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为了保证山东英才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英才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 山东英才学院   学院代码:13006

第五条  学院地址: 校本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正示范区英才路2号 邮政编码:250104

北校区:山东济南济阳崔寨 邮政编码:251401

第六条  学院类型: 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体制: 民办

学习形式: 全日制

招生对象: 2014年参加高考的学生

第七条  山东英才学院简介   ——领略齐鲁文化 独具就业优势        学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

山东是沿海经济大省,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均居全国前列。

作为世界泉水之都,济南南依“天下第一山”——泰山,北跨“母亲河”——黄河。

在这里,既可感受到现代社会发展的日新月异、一日千里,又能领略到齐鲁文化的厚重文脉、悠远历史,还能欣赏到泉城济南的翠湖青山、曲水潺潺。

学院南北两校区分跨黄河两岸,师资、就业、交通、视野等优势突出。

——高标准、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学院创建于1998年,是教育部批准的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拥有高标准、现代化的基础设施,为学生提供优良的学习、生活条件。

学院现有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6000余人和部分高等教育自考本科学生,设有13个二级学院,开设26个本科专业、43个高职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医学等八大学科门类。

学院占地面积1300余亩,现有校舍建筑总面积47.3万平方米。

学院固定资产总值逾10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863万元,教学科研用计算机4747台,语音实验室、多媒体教室258个。

建有校内实验实训楼4座,内设大型实训中心10个,拥有各类实验仪器11452台(套)。

图书馆为“两校三馆”,馆藏图书180万册,中文期刊2000余种,并设有视听室和学术活动室,可为全院师生提供良好的借阅﹑视听服务。

校园网与国家教育科研网络相连,可直接提供电子信息文献检索。

2010年图书馆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馆管理先进集体”;2012年图书馆获得多项CALIS(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服务奖项。

学院环境优美,绿树成荫,被称为省城高校第一湖、第二湖的静湖、易湖碧波荡漾,绿化覆盖率达63%,是“山东省花园式单位”、“山东省绿化先进单位”。

——“感恩、回报、爱心、责任”的校园文化学院学风优良,文化氛围浓厚。

教室中、绿荫下,随处可见发奋学习的英才学子。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是英才校园文化最好的注解。

学院一直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育人理念,不仅传道授业、重视学生技能的培养,更注重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百折不挠的意志、学会感恩的品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在培养学生感恩精神方面,学院身体力行关爱师生、感恩社会。

建校16年来,学院始终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把所有收入都投入到教育事业中。

学院是一所充满爱心的学校,除每年按时发放600余万元的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外,还斥资3000万元以学院董事长、全国政协委员杨文教授名义设立“中国十大杰出母亲杨文奖助基金”,每年拨款300余万元发放给品学兼优的寒门学子,现已拨付1400余万元。

2012年我院被评为“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还积极发动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开展“联五帮一”等活动为学生献爱心。

学院是一所有着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校,尽其所能回报社会。

2007年学校发起了“大学生联手保护黄河源大型社会公益活动”;2008年,在汶川大地震中,学校广大师生共计捐款30多万元;2009年出资60万元在山东师范大学设立“英才奖学金”;2010年,资助建设革命老区沂蒙山区夏蔚镇希望小学;2012年出资30万元赞助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七十周年“阳光路上”全国书画展。

——国家教学名师领衔的师资队伍学院大力引进博士、硕士等高学历教师和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建立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951名,其中教授、副教授288人(其中五人享受国务院津贴),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551人,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占49%。

学院还从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等高校和著名企业聘请了350余位知名的专家、教授、学者担纲教学工作,满足了本科教学需求。

我院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

‍2013年杨文教授入选“国家特殊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幼儿英语教学法”教学团队被教育部评为国家本科教学团队。

——科研成果引领山东民办高校科学研究是高等学校的重要职能之一,学院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

2012年以来,我校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均实现突破。

近两年共主持和参与承担国家级课题16项。

近三年共申报成功省级课题41项,实现了我校承担省级课题的较大幅度提升。

2012年,我校横向课题开始破土,共承担3项横向委托课题,研究经费55万元。

2013年,横向课题数量增加到12项,其中有一项课题经费达到122.5万元。

近年来在学校领导的激励支持下,广大教师投身科研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涌现出了大量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主要表现在:近三年发表论文1400余篇,发表核刊350余篇,我院教授发表的成果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三大检索的论文不断涌现,成果的质量有了进一步提升。

——与名校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英才学子参加全国技能大赛屡获殊荣学院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对人才规格和质量的需求,合理设置学科专业,突出办学特色,构建了富有创新活力的课程体系。

2009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院成为首批和重点大学进行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基地;2012年,学院与华东师范大学签订协议,联合培养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2013年,学院和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联合培养国际商务、计算机技术、机械设计及自动化专业的专业硕士研究生。

学院投入巨资进行重点专业建设,建成10个校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专业被批准为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专业。

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26门。

高水平的教学,铸就人才培养的高质量,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突出。

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大学英语四级通过率93%,研究生考试上线率超过18%。

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技能大赛中,英才学子获国家一等奖9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4项,省级一等奖39项,二等奖63项,三等奖87项;自2007年以来,学生获国家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153项。

英才学子荣获 “第五届2013年全国大学生企业管理决策模拟大赛” 全国决赛一等奖;获得“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模拟创业技能竞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获得2013年“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建模竞赛国家二等奖三项。

机械学院学生顾业栋,一人就有21项专利发明。

——就业成绩突出学院把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满意度作为工作的重点。

学院设有就业指导处,每个二级学院都配有就业副院长与就业干事。

学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就业教育体系和服务体系,通过不断加强校企合作,逐步构建与完善校内外实践教学体系。

迄今,通过订单式培养、“N+1”顶岗实习、与行业协会合作、承接企业生产加工项目、认证合作等多种形式,学院与北京红黄蓝、山东力诺、碧通、海信、中国重汽集团、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物流交通协会等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建立了10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山东英才学院——潍坊福田雷沃集团”联合建设的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成为教育部确定的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物流实训中心被省政府定为全省8个物流人才培养基地之一,学前教育实训中心被省教育厅定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全省幼儿骨干教师培养基地。

近年来,每年都有超过300家省内外大型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境外企业来学院选聘毕业生。

学院还成功借助省工商联、济南市妇联助推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活动,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校友企业家、工商联企业家等带进了学校,促进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就业。

在大力促进学生就业的同时,学院还积极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在校内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学习、培训、锻炼的平台。

2013年,学院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毕业生荣获第二届“山东省学生十大创业之星”多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3%以上,就业质量不断提升。

2009年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授予学院“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单位”;2011年,学院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

2012年,学校被授予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和全国“大学生KAB创业俱乐部”两项称号。

2014年2月,我院毕业生张保松荣获第二届“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 称号。

——名家治校 推动学院健康发展学院实行“名家治校、名师执教”方略。

董事长杨文教授是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执委、中国十大杰出母亲、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国家教学名师、国家特殊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在素质教育、家庭教育、幼儿英语教育方面有很高的造诣。

院长夏季亭教授是山东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是省政府授予的“山东省先进工作者”,兼任山东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MBA导师。

在杨文董事长、夏季亭院长的带领下,院级领导班子坚持依法办学、规范管理、集体领导、科学决策,较好地处理了规模、结构、质量和特色的关系,推动学院健康发展。

——立足特色名校,创办让人民满意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学院以“创办让人民满意的高水平民办大学”为目标,以诚信办学、规范管理为准则,形成了“专业知识+现代技能+职业素养”的人才培养模式。

建校16年来,学院多次获得国家、省、市等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民间组织”(国家民政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国家考试中心)、“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005年以来,先后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省教育部门组织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评估、德育评估、共青团规范化建设评估、档案建设评估、就业评估、绿化评估等。

2014年2月,省教育厅公示,我校为山东省应用型本科特色名校。

秉承着历史赋予的魂魄,肩负着历史的责任,英才人始终如一的是那种“自强不息,与时俱进”的校训精神,始终坚持的是专注教育开拓进取的奋进姿态。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院未来的发展方向更为明确。

一是苦练内功,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大力培养应用型社会人才;二是深入转变发展方式,充分整合优质社会资源,强化社会服务功能。

学院必将获得更快更好发展,在创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之道上取得更大的成就。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招生工作。

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各类别、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的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的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   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招生部门关于2013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

第十一条 我院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

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学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统考本科合格证,录取时对投档学生按照专业成绩录取。

美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统考美术统考专科合格证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录取时对投档学生按照专业成绩录取。

不进行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科专业,需取得本科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合格证,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

第十六条 英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我院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十七条 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学前教育专业不招收调剂志愿的男生。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院在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后,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招生计划完成,我院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对投档考生进行电话征询志愿,考生家长或考生本人声明自愿放弃志愿的,我院予以退档。

第二十三条 我院不设招生代理,对以山东英才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学费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院学费标准:本科普通类专业:11000元/年,本科艺术类专业13000元;专科普通类专业: 7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800元/年。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院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设立的其他奖学金。

学院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减、缓政策,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英才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正示范区英才路2号     

邮政编码:250104

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崔寨 邮政编码:251401

咨询电话:0531-88253000,88253001    

传真:0531-88257501

学院网址:www.ycxy.com

电子邮箱:zsbycxy@126.com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 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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