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2016年武汉买房落户条件_大学生创业-查字典大学网

就业指导:2016年武汉买房落户条件

2016-03-24 02:39:46pm

买房落户是外地人移居武汉并扎根的基本途径之一。同学们,查字典大学网为您整理了2016年武汉买房落户条件,希望帮助您提供多想法。

在武汉买房落户,根据购房区域、购房面积、购房总价等多种因素的不同,购房落户的条件也不同。总体来说,可分为中心城区和远城区两大类别。接下来,小绿就为大家梳理最完整的武汉购房落户政策,供您落户做参考。

购买中心城区商品房需满足:

1、年满16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1996年10月7日以后-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合同,其购买住房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可申报3名(购房者本人、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本市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3、除夫妻共有外,其他房屋产权人共有的,需按房产证上所占比例分割,达到标准的一方,方可办理。

4、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购买远城区商品房需满足:

1、年满16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新城区(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可申报3名(购房者本人、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2、本市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3、除夫妻共有外,其他房屋产权人共有的,需按房产证上所占比例分割,达到标准的一方,方可办理。

4、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以上就是查字典大学网为同学们带来的“就业指导:2016年武汉买房落户条件”内容了,希望看完能够带给大家一些力量,对同学的生活有所启示,更多内容在这里,请继续关注我们。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院校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