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丽江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_公务员-查字典大学网

2016年丽江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2016-07-08 10:21:27am

2016年丽江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2016年考录公告》)、《云南省2016年选调生招考简章》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的要求,现将丽江市各级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资格复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丽江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对象包括:

(一)报考丽江市所属(不含法检系统)的市、县、乡各级机关岗位且符合《2016年考录公告》规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条件的考生;

(二)报考省直管且驻丽江的地税系统岗位符合《2016年考录公告》规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条件的考生;

(三)报考选调生岗位符合《云南省2016年选调生招考简章》规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条件的考生。

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上公布的信息。

二、首批资格复审的时间

2016年7月5日(星期二)9:00-12:00,14:00-17:30。

三、首批资格复审的地点

1、报考各县(区)地税局的考生,到丽江市地方税务局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88-5169757

2、报考古城区的考生,到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88-5393059(人社局)、0888-5308011(组织部)

3、报考玉龙县的考生,到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88-5156950(人社局)、0888-5111518(组织部)

4、报考永胜县的考生,到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88-6523378(人社局)、0888-6529889(组织部)

5、报考华坪县的考生,到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华坪县中心镇华兴社区狮山路319号华坪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88-6496118(人社局)、0888-6123376(组织部)

6、报考宁蒗县的考生,到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88-5522529(人社局)、0888-5528688(组织部)

7、报考选调生的考生,到丽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88-5189484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丽江市各级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2016年考录公告》和《2016年丽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生源地或户籍要求的说明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二)2016年度招录选调生按照《云南省2016年选调生招考简章》及有关规定执行。除需提供下列材料外,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盖章的《云南省2016年选调生报名表(应届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推荐并盖章的《云南省2016年选调生报名表(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需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度考核表,在村(社区)任职文件,在村(社区)期间获奖证书,所提供材料需经县(市)组织部门盖章认可)。

(三)考生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两份,审核后一份报考人员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列举如下:

1、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16年毕业生中,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其他教育序列的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

2、非2016年毕业的人员,需持毕业证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如因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对于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的毕业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对于普通高中及普通中专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州(市)级教育局的签章;对于大专及以上党校学历的毕业生,该证明必须有省一级党校的签章(中央党校的学历可以在省级党校签章证明);对于其他非国民教育的毕业生,一般可补办毕业证书,故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

3、资格复审时仍为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的,必须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特别提醒:服务期满已到事企业单位就职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属于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县级各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时间证明;服务期未满仍在聘或服务期满续聘在原单位的四项目人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其出国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的毕业时间不区分当年和往届,都必须提交学历认证,请相关人员提前认证。相关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 )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5、笔试加分人员需提供加分证明

烈士子女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用于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用于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具体要求详见云南省招考公告中“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文件”。

五、审核确认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各审核单位须在考生准考证上签定资格复审意见并盖章。一份考生持有,作为参加面试的证明材料,另一份准考证由审核单位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不再进行网上确认,须在现场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录资源,将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递补

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审核单位将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递补,递补进行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首次递补时间:2016年7月7日;第二次递补时间:2016年7月8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以审核单位通知为准。

七、关于面试

面试由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工作拟于2016年7月中下旬完成,具体时间与相关事宜以发布的通知为准。

八、其他

(一)资格复审期间,各招录单位可能会通过拨打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电话、发送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考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上网查收邮件,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相关事项请考生到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询。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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