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沈阳建筑大学考研成绩复查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请于2月15日-16日24:00登录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辽宁省招考办有关规定,复核内容包括登分、合分和是否漏评。统考科目成绩由辽宁省招考办进行复核,自命题科目成绩由我校按照规定的复核工作程序进行复核,成绩复核结果将第一时间通知考生。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均第一时间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微博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并及时完成相关操作。
联系人:金宁、徐亭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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