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_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上海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2016-02-29 04:27:20pm

一、基本条件

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真实填写《上海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一式两份;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

3.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三、申请办法

1.下载并填写《2013年上海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于2012年9月10日至10月19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上海大学研招办或相关学院。详细专业目录详见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预计8月中下旬公布)。

2.经学校、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并对申请人进行复试合格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推免生拟录取通知书。

3.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手续。

5.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6.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1)理学院、文学院、社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系)、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社会科学学院、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经济学院、图情档系。

(2)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上海市应用数学与力学研究所、微电子中心。

(3)数码艺术学院、悉尼工商学院。

上海大学研招办

201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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