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_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西南大学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2016-02-26 04:22:52pm

一、培养目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民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事部五部委《关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的文件精神,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其目的在于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生源范围

面向“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预计招收约51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该项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措施进行招生。

其中各博士招生专业录取汉族考生比例不得超过10%,详细情况请查看我校研招网页(http://yanzhao.swu.edu.cn)。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已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两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人员在读博期间须完成硕士学位水平答辩);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办理。

四、招生专业

见西南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与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2012年2月1日-2012年2月20日登录我校博士招生报名网报网址(请注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swu.edu.cn上的通知或链接)提交本人的基本情况,并记住网报号。在现场确认时间内(2012年2月25日-2月29日)持本人最后学历毕业证(应届硕士生持研究生学生证)和学位证书(或副高以上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专家推荐书》、报考登记表及其他材料到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电子摄像、确认信息、缴费。

报名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交政治加试费50元(专业加试及复试费由所报学院收取)。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1日-2012年2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25日-2012年2月29日,现场确认地点:西南大学研招办;

初试时间:2012年4月7日-8日,初试地点由研招办安排;

复试时间:2012年4月9日-11日,复试地点由招生学部、学院安排;

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六、录取

招生单位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

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享受国家公费,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七、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三到四年,不超过六年。

八、其他

1、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教育部教学[2003]17号文件规定:从招收2004年博士研究生起,取消考生报考研究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规定,但现为委托培养的应届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注:(1)初试外国语考试中不含听力测试。

(2)以上内容若有变化,以上级文件为准,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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