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的一般程序及要求_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天津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的一般程序及要求

2016-02-25 05:18:37pm

天津师范大学热切欢迎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我校。

2012年我校88个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和11个专业学位(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除外)、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除外)均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

一、品行优良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于9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寄到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办公室老师审查推荐免试资格。

(1)《天津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其中签字和日期部分必须手写。不提交该表申请一律无效。

(2)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函”,要求“推荐函”上必须有本科就读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处)公章,不得以院系公章代替。推荐免试生必须具备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占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免试指标。

(4)成绩单及年级(或专业)排名,要求必须有教务处公章。

二、审查合格者,由招生办公室通知学生到天津师范大学相关学院面试(面试时间10月8日左右,提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学生凭面试通知、学生证参加面试,择优录取。

三、面试合格者由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拟接收函。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00387

五、推免生不再参加2012年4月的复试。

六、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通知书大约于2012年6月底发放。

八、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天津师范大学研招办

20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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