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11年工程硕士(化学工程领域)研究生招生简章_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江汉大学2011年工程硕士(化学工程领域)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2-24 05:55:49pm

江汉大学2011年工程硕士(化学工程领域)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学校坐落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畔,这里湖山环抱,水天一色,风景秀丽,幽雅宜人,是理想的学习园地。学校另在汉口、武昌设有两个分校区,总占地面积为2114亩,校舍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商学院、政法学院、人文学院、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尔夫学院、现代艺术学院和卫生技术学院等18个学院。

学校从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应用化学及工业催化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开设有53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法、文、史、教育、理、工、农、医、管理等10个学科门类。全校有专任教师1085人,其中正、副教授5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7500余人。

学校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8亿元,图书馆藏书181万余册,电子资源65万种(件)。学校设有发展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等35个科研机构,承担大批科研项目(课题),不少项目(课题)成果达到国内及国际先进水平,获国家、省部级奖励。《江汉大学学报》获全国人文社科学报30佳学报称号。

学校拥有“一氧化碳变换催化剂、气体净化剂国家重点工业性试验基地”、“国家高新技术(863)成果产业化基地”、“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湖北省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等4个重点产业化基地和“湖北省光通信化学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中小企业共性技术有机催化合成研究开发中心”和“湖北省中小企业共性技术化学环境工程研发推广中心”等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注重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英、法、德、日、加、韩等国的高校和教育组织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立足于武汉、面向省内外,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和高职高专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江汉大学是你进一步深造的理想场所,热忱欢迎莘莘学子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

二、工程硕士教育特点

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培养目标的差异。专业学位是培养在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它分为全日制工程硕士和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学术性学位硕士研究生则主要是培养学术研究人才。

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培养方式的差异。专业学位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要求有为期至少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的实践环节,全日制专业硕士需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入学后接受全日制培养,毕业时可取得学历证和学位证。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毕业时也可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后所享受的待遇完全一致。

三、我校工程硕士培养特色

重“应用”,坚持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注重培养学生作为现代的职业化高层次专门人才应具有的各种能力。

重“实践”,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根据工程硕士教育的特点,突出案例教学与实践教学,强调论文选题和质量标准的技术性、应用性和实践性。

重“服务”,坚持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一线,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紧密结合。

重“就业”,根据社会岗位对人才素质的要求确定和调整教学内容,重点培养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创业能力、学习能力,使工程硕士教育真正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行业岗位办学。

重“创新”在人才培养模式和激励机制创新上,学校采用双师型导师企业全程参与研究生教学的各个环节,并鼓励研究生到企业进行成果推广和转化工作;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被录取后给予学费和住宿费全免的政策,并提供基本奖学金。学校为工程硕士特别设立了研究生创新教育奖助学基金,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生成果奖励项目”。

四、研究方向

化工新材料、工业催化剂、化工清洁生产工艺、气体净化剂的研制与应用、食品添加剂及功能助剂的合成及应用、医药中间体的研制与开发、环境污染控制新技术、生物化学传感器研制及应用、生物化学及应用、一氧化碳变换催化剂的研制与应用、气体脱硫净化剂的研制与应用、有机催化氧化反应及其工业应用、催化合成高分子材料及其在电子产品中的应用、环境催化及控制、石油化工催化材料合成与应用

五、化学工程实践基地

武汉市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武汉石油化工厂、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江河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力诺双虎化学集团公司、武汉有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怡兴化工有限公司、武汉醒狮化工有限公司、武汉瑞阳化工有限公司、武汉橡胶工业总公司

六、培养、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录取后,按照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和培养,采取集中授课及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生修完规定的学分后进入论文阶段,论文的选题主要来源于应用课题或者现实问题。答辩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在课程的教学环节中,老师因材施教,推行“基于问题的教学”、“基于项目的教学”、“案例式教学”、“讨论式教学”等教学方法,通过这些方式调动学生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并做到教学相长。

突出实践教学、采用双导师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一方面请进企业内既有实践经验又有理论水平的工程技术人员进入课堂;另一方面,学生到企业相关部门去实习,参加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具体专业环节的操作与应用。工程硕士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学生在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后,进入培养基地,学校导师与合作单位的兼职导师机共同指导研究生,形成一种开放式的教育模式。

七、报名条件

报考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八、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201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至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为9月25日至29日(每天9:00至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

现场确认:11月10至14日,具体安排请详见各报名点通知。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时须出示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的学生证;在职及其他人员持毕业证书原件),凭网上报名号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网上报名有效。

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地点:

(1)武汉市及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考生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武昌区招考办、洪山区招考办、江岸区招考办、湖北工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纺织大学6个社会报考点报名;

(2)省内考生可就近到长江大学、三峡大学、襄樊市教育考试院、十堰市招生考试院、恩施州招生考试办公室、黄冈师范学院和黄石市教育考试院7个省内报考点报名;

(3)外省考生可到本省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九、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1年1月15日至16日。

(2)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不含听力)和两门专业课(各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复试:

(1)复试时间:大约在2011年4月中旬。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2)复试内容: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②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③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④其他需要学校考察的内容。

十、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招生

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85216化学工程

2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1物理化学

⑤802生物化学

⑥803有机化学

⑦804化工原理

3、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的考试科目④⑤⑥⑦可四选一。

十一、其他事项

1.如果本简章涉及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2.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4225310、87422243,传真:027-84225310),可登录江汉大学研究生处网页查询,并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相关政策和招生专业目录均以江汉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上所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单位代码:11072

联系部门: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430056

联系电话:(027)84225310

(027)87422243

联系人:黄老师、罗老师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院校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