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1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_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西南大学2011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2016-02-24 05:45:48pm

(一)本专业目录中各学院(研究所、中心)、专业所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2011年的预计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11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本单位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各专业均有一定的推免生占用招生指标。

(二)专业名称前标有“★”、专业代码后两位大于(含)“20”的专业为本校自设专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学校同意。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国家承认的学历(1991年后)可通过http://www.chsi.com.cn核实查询;国外(境外)学历认证可要求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10-82301008,010-82301006-118;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外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编100083;网址:http://www.cscse.edu.cn)颁发的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7)无论何种身份报考,入学前必须获得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生。

(1)、符合报考条件(三)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取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大学本科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除在本专业目录中特别的注明以外,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科目均由招生学院(研究所、中心)确定。

(五)我校可以单独考试方式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招收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门类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单位单考名额的30%),报考条件及安排与教育部对单考生的要求相同,报名、考试均在我校,具体要求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六)我校可面向“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别支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础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育和管理人员”招收一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该项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进行。热烈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七)研招办不提供考研资料及参考书籍,请大家按本目录中的参考范围自行准备,也可向招生学院(研究所、中心)咨询。去年的专业试题可从我校研招网(http://yanzhao.swu.edu.cn)免费下载。

(九)美术学专业的报名、考试均在我校。

(十)为了深化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已于2010年起正式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可在我校研招网(Http://yanzhao.swu.edu.cn)上查询。实施后所有研究生进入新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具体标准及学费要求以学校公布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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