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公告_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山东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公告

2016-02-18 04:28:10pm

一、接收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4.未受过任何处分。

5.本科阶段所修课程成绩须在及格以上。

7.身心健康。

二、直博生

2011年我校可在理、工、医类各博士生招生专业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直博生须从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具体接收条件与办法办法见《山东大学接收优秀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附件2)。

三、工作安排

(一)校内推免生接收

(二)校外推免生接收

(1)有效身份证件;

(2)由申请人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原件(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证明须明确注明申请人被推免为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或者专业学位研究生;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及成绩排名证明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4)山东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需要由2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1)获奖证书原件;

(2)相关外语水平证明原件;

(3)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4)各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事宜

1.获得专业学位推免资格的考生只能被接收为专业学位推免生。

2.对于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推免生(不含专业学位推免生),各招生单位可优先将其录取为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

3.对于接收跨学科或校外推免生较多的招生单位,学校将适当增加该单位统考生名额。

4.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各专业学位授权点(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政策与学术型推免生相同。

5.总校接收威海分校推免生、威海分校接收总校推免生均为接收校内推免生。

6.错过本次复试时间但符合我校推荐免试条件的同学仍可直接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3),学院审核通过后即可单独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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