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2011年全国统考博士招生简章_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北京邮电大学2011年全国统考博士招生简章

2016-07-12 03:09:00pm

北京邮电大学原名北京邮电学院,正式成立于1955年,是新中国成立后经政务院批准、由邮电部组建的第一所邮电高等学府。1955年学校即开始招收研究生;1960年成为64所全国重点院校之一;1981年成为国家首批硕士与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3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北京邮电大学”;1998年成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61所“211工程”院校之一;2000年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004年成为全国56所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在2005年建校50周年之际,教育部和原信息产业部联合签署协议共建北京邮电大学,进一步推动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全日制教育已经形成学科门类比较齐全、信息背景浓郁、专业特色鲜明、学科优势突出的多层次、多规格的办学格局。学校现设有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自动化学院、软件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国际学院、网络教育学院、民族教育学院等11个学院以及网络技术、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2个研究院,并设有研究生院。目前,学科专业已经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军事学、教育学、哲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35个本科专业,38个学术型硕士专业,7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专业,10个博士专业和5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校初步形成了工管文理相互支撑的多科性学科架构,成为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相结合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信息通信领域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学校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环境幽雅,舒适便捷,文化氛围浓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通信信息类学科国内一流,教学质量领先,就业领域得天独厚。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和实验室,教学、科研功能齐全,校园网和图书馆等公共服务体系先进齐全。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以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

学校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形成了“加强基础、拓宽专业、重视实践、培养能力、激励创新、发展个性、讲究综合、提高素质”的教育教学改革思路。教学上实行学分制,允许学生跨院、跨学科选课,努力做到因材施教;通过主辅修双专业制、个性化专业培养、转专业等多种方式,满足学生不同发展要求。

北京邮电大学在“团结勤奋严谨创新”的校风、“厚德博学敬业乐群”的校训和“崇尚奉献、追求卓越”的北邮精神的引领下,为在本世纪中叶(建校100周年),把北京邮电大学建成信息科技特色突出,工管文理协调发展的世界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欢迎一切有志于献身中华民族通信与信息产业的青年学子报考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2011年全国统考博士招生说明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指本校在学二年级硕士生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经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通过博士生导师所在学院组织的相应考核,报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确定录取资格后进入博士生阶段的学习。具体招生办法见《2011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招生办法》;

三、据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精神,为少数民族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我校2011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情况详见《北京邮电大学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为进一步激发导师和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统筹及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健全促进研究生创新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11年将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我校将另行对外发布。

五、为培养移动通信终端技术高层次人才、加大校企合作以及促进教育发展满足企业的特殊人才需求,中国三星通信研究院和北京邮电大学经友好协商,设立三星“移动通信终端技术”助学金。

六、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是促进科教结合,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教研5号文件和教研3号文件,北京邮电大学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生。以下简称为“校企联合招生项目”具体招生办法见《2011年北京邮电大学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办法》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中制定的标准。

(三)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考生年龄不限。

(四)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高职以上(含副高职)的专家推荐。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毕业的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学历教育的硕士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考,须在取得硕士学位后才可报考。

3.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1)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时间不少于六年;

2)在国内外研究生培养单位修完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同时须提供所报考博士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a.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至少有一篇被SCI、EI收录;

b.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并提供个人获奖证书;

c.有特殊贡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招生就业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4)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须考政治理论。

5)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八、公开招考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满足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0年10月18日~11月5日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

1.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在提交信息成功后,须将《201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并签字确认;

(二)提交材料

1.打印并填写完整的《201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邮寄报考材料的考生请领取准考证时携带证书原件,切勿与报考材料一起邮寄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在领取录取通知书前提交硕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开学报到时提交硕士学位证原件以便查验);

3.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所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4.两名副高职以上的专家推荐书各一份;

5.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

6.体格检查表(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到报名截止时期三个月内的体检结果为有效体检);

8.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委托培养单位的人事部门须在《201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的最后一页签署报考意见,人事主管领导签字并盖有人事部门公章。

九、公开招考考试方式与时间

2.复试以面试为主,采取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交流能力等。

考试时间考试内容2010年12月11日上午8:30~11:30外国语2010年12月11日下午2:00~5:00初试专业综合课2010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初试专业基础课2010年12月13日~12月14日,具体时间见各学院网站复试(外语听力、专业面试、思想政治面试)

十、公开招考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考材料情况、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身体状况等方面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

十一、各学院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二级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办公地点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62282163教二楼425室计算机学院62282656教三楼1005室经济管理学院62282101明光楼613室电子工程学院62283725教四楼338室自动化学院62282129教四楼一层西侧自动化学院综合办公室理学院62282099主楼807室网络技术研究院62281007教三楼207室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62283441鸿通楼504室

十二、其他说明

1.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己解决。

2.考生可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有关招生情况。

3.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4.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不一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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