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关于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_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南京财经大学关于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2016-02-17 05:30:22pm

南京财经大学关于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南京财经大学热忱欢迎兄弟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我校2010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的硕士招生专业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英语语言文学、应用数学、计算机应用技术、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等22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专业。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须是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3.课程学习成绩要求:

(1)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2)非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30分以上。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大学生竞赛作品;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在全国性竞赛中获较高级别奖项的,则可适当放宽要求。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提交材料(所需复印件的材料,其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1.填写好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表格下载);

2.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所在院系推荐意见、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3.英语水平类证书或成绩单(如六级、托福、GRE等)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等。

三、申请办法

1.有意者可于2009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将上述材料寄(交)至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其中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最迟可于复试时提交),过期恕不再受理。

2.我校研究生处审核后,将于2009年10月15日前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申请人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我校参加复试。

3.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对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和所在学校发函,及时将是否同意接受意见回复申请人及所在学校。

4.我校同意接收的申请人需在10月31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须在11月10—14日内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初录的推免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入学资格。

四、其他

1.我校目前暂无免试生推荐资格(即不能推荐本校毕业生),只能接收外校推免生。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试测试、综合面试,复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接收。

3.被我校录取的外校推免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公费)。

五、联系方式

地址: 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52信箱

邮编: 210046

电话:025-84028597; 传真 :025-84028593

联系人:黄老师、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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