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北京农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2-23 05:47:53pm

1、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及往届本科毕业生;

B.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C.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作为我校自筹经费硕士生。

(3)考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自筹经费硕士生的人员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2、报考时间及方式

2010年度全国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网报时间全国统一定在十月份。请全国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随时关注您所选考点发布的报名时间和方式信息。凡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2009年9月以后关注我校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有关报名工作信息并请及时进行网上报名。其他相关工作我们会尽早在网上发布。

报名工作时间性很强,请广大考生务必多关注并按时报名,过期无法补报。

3、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及相关证书。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及相关证书。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4、录取方式

(1)分为非定向生(即公费生)、自筹公助生和自筹经费生三类;学校拨出相应的经费资助给部分自筹经费生,获得该资助的学生称为自筹公助生,自筹公助生分为全额、半额资助两种(2009年研究生招生中我校对所有自筹经费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补贴一半学费;部分学科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领域还实行了导师或学科给学生补贴另一半学费的政策,实现了所有考生不必交取学费)。

(2)凡是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线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免交学费。

5、其他

(1)我校不再进行考前资格审核,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要求,自审合格后再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2)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3)与招生相关的信息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4)招生目录免费备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系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

(5)考生如果通讯地址不固定,在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时,请主动向我校研招办提交分别用于发放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的两个信封(不用贴邮票)。

6、研究生导师的相关信息及其他报考信息,请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信息。

7、以上条款若与教育部、北京市的2010年招生文件冲突,以后者为准。

凡是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线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免交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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