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大学生创业政策_大学生创业-查字典大学网

2015年重庆大学生创业政策

2015-04-22 02:44:01pm

2015年重庆大学生创业的优惠创业政策如下:

1、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1年内可以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

2、凡自愿到重庆市工作的毕业生,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不受学校、专业、学历和生源的限制;

3、半年以上未就业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申请3000-4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抵押和担保贷款;

4、自谋职业的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和人事档案暂存就读学校2年或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存管2年,存管期间免收档案管理费;

5、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引导大学生转变择业观念。

另外,重庆转为直辖市以来,进入各类高校的重庆学生越来越多,全市各高校在校生人数也较直辖初增加了约一倍。为适应大中专生就业形势的变化,重庆市近两年先后推出了大学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对本地和外地生源平等开放就业资源及就业市场等措施,为大中专毕业生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据统计,全市近两年毕业的大学生中,有4.2%选择了自主创业。

重点产业配套项目优先支持

据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的申报主体为2015年重庆市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五年内在渝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或团队均可申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创业项目均可参加申报,优先支持市内重点产业配套项目、农业科技、节能减排、绿色经济、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高新信息技术产业等创业项目。

需注意的是,个人或团队限申报一项创业项目,须符合发展前景广阔、经济效益较好、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要求,项目投资额应在15万元左右。

该负责人称,此次创业行动将推出八项扶持政策,受资助创业项目将纳入重庆市创业项目库,优先向社会发布推荐。对每个受资助创业项目无偿资助2万—5万元,作为创业项目的经营性资金,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凡是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条件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按相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参加创业培训的大学生,将按相关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

创业者可申请入住创业孵化基地

此外,对吸纳登记失业的高校贫困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经市人社部门认定后,市财政按6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助。

大学生创业者还可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将积极指导孵化基地为入驻创业大学生提供场地经营、证照代办、创业实训、创业融资、创业辅导、信息咨询等创业孵化扶持。对入驻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应根据其吸纳就业的情况,给予一定期限的场租减免等等。

项目申请人可在专项活动网站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以网站公告为准。项目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经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统筹安排申请人参加创业培训。申请人应制作《创业计划书》,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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