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2013考研复试注意事项_复试指南-查字典大学网

山西医科大学2013考研复试注意事项

2016-03-02 04:31:17pm

(1)为保证复试工作的高效、及时,各有关院(系)在安排复试工作前,要派专人按照考生报考登记表中“考生联系方式”提前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尤其要保证外地考生来并时间。

(2)面试小组在面试过程中发现考生综合知识能力与初试综合成绩明显不符,或专业外语能力较差的考生,均应不予录取。

(3)对于初试成绩属于高分且排名靠前者,通过复试综合考虑拟不录取的考生,须由导师注明详细原因及意见,复试小组审核,有关院(系)负责人签字,经研究生学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

(4)各有关院(系)在领到考生报考档案后尽快组织复试,对拟不录取或拟录取的考生档案均应尽早返回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招生进程及耽误拟不录取考生的调剂复试工作。

考生因个人原因缺席上述各环节测试,按自动放弃论,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上述各环节,研究生学院及有关院系均在第一时间将复试结果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将予以审核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在复试期间,一经查证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即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并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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