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2013考研复试资格公布_复试指南-查字典大学网

湖北工业大学2013考研复试资格公布

2016-02-19 04:05:53pm

一、复试基本要求

1.取得湖北工业大学复试资格的考生经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由研究生处对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按规定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考生须提供有效证明)。

4.原则上一个考生只能参加湖北工业大学一个专业的一次复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亲自领导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院系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科研、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以及硕士生导师代表,一般为5-7人,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湖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湖北省属重点多科性大学,校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历史可追溯至1952年。1984年原湖北轻工业学院和原湖北农业机械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湖北工学院,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湖北工学院更名为湖北工业大学。经过多年发展,湖北工业大学已经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文、理、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在湖北省高教体系中起龙头示范作用的省属重点多科性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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