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西南民族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2-29 05:23:41pm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

和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至4月5日;考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12日;

2.报名地点: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考试地点:西南民族大学(老校区);

4.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①考生于3月15日至4月5日登录四川省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填写网报信息,并上传照片。

②考生本人于4月12、13、14日到西南民族大学研招办进行现场确认,交纳报名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未经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具体事宜请参见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部网页:www.swun.cn或www.swun.edu.cn)。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按我校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校研究生部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2013年西南民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研究生部网页下载);

2.2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书在研究生部网页下载);

3.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原件);

(2)近4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3)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的证明;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

可以申请免试)、外国语(外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复试: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为免去考生多次往返的不便,初试和复试同步进行。

五、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六、其他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必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2.本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人数为准。招生人数不以方向均分。

3.我校从2008年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奖助金制,具体事宜参见《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助金实施方案(修订)》。

4.我校2013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具体报考政策,以教育部下达的文件为准,有关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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