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科学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中国地质科学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2-18 05:50:03pm

中国地质科学院是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科学综合研究中心。创建于1956年,五十多年来已发展成为从事综合性地质科学技术研究和培养高级科技人才的研究机构。

中国地质科学院招收培养研究生始于六十年代初,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收培养工作,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我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1年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建立地质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具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两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五十年来共招收培养研究生1256人,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175人,为国家培养了一批高层次的科技人才。

中国地质科学院作为国土资源部从事地质科学研究、开展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承担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国性及跨区域的基础地质研究,开展矿产(水)资源、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研究及相关的基础性工作,实现地质科学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欢迎热爱地质事业的有志之士报考我院的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2.具有副研究员以上(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

3.在科研、教学、专业技术上做出突出成绩,具有达到硕士毕业生水平以上的科研成果:a.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三篇或三篇以上;或b.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重要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得两项或两项以上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或三等以上的奖项;或c.符合上述标准的论文和奖励各一项。报考时须交验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论文原件。

(三)硕博连读博士生从我院在读硕士生中选拔。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体检须在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执行。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六)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

三、报名手续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8日-2012年1月25日,报名须交纳报名考试费200元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登陆我院网站(http://edu.cags.ac.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列材料:

如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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