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_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青岛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2016-02-18 05:27:04pm

我校2012年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具体专业请查阅《青岛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均为公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在学校为2012年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见附件1。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取得所在学校申请外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5、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青岛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2份见附件2,其中推荐人应是该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

2、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具有申请外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并密封);

4、如有已经发表的论文、著作或在学期间取得的其他业绩,请提供复印件(复试时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信(原件)。

5、请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须提供原件),如CET四、六级成绩等。

四、申请、接收程序

推荐免试生到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至我校,并于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可被我校录取。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和不能交来对方单位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签章的推荐免试生报名材料者不能被录取。

申请人务必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荐免试生资格。已经被确定为我校推荐免试生者,在毕业前如果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有重修科目或不能正常毕业,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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