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1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的通知_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1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的通知

2016-02-25 04:56:21pm

各位考生:

欢迎你们选择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愿你们成为未来首都城乡建设与管理领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1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工作已经开始。我校多个专业接收报考201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调入生源,并留有部分国家计划内招生指标。我校接收校外调剂生源条件是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201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相关政策,并以我校公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专业接收调剂生源条件为准。请有意申请调入我校的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二级学院名称

招生专业名称

(以代码为序)

联系人

E-mail

联系电话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050404设计艺术学

姚远

yaoyuan@bucea.edu.cn

010-68322333

081301建筑历史与理论

08130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081303城市规划与设计

081304建筑技术科学

0851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081401岩土工程

曾杰

wuzhipeng@bucea.edu.cn

010-68322520

081402结构工程

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81406桥梁与隧道工程

082301道路与铁道工程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081403市政工程

莫放

mofang@bucea.edu.cn

010-68322126

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83002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方向)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085229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085239项目管理(专业学位)

杨明

yangming@bucea.edu.cn

010-68322197

085240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04技术经济与管理

1251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081603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刘星

liuxing@bucea.edu.cn

010-68322540

085215测绘工程(专业学位)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杨娜

yangna@bucea.edu.cn

010-68322086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机械设计方向)

张媛媛

zhangyy@bucea.edu.cn

010-68322514

085236工业工程(专业学位)

085240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理学院

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数学方向)

白如君

bairujun@bucea.edu.cn

010-68322519

我校将于国家教育部公布201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分数线和接收调剂生源条件后,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公布招生专业接收调剂生源的初试分数线和相关条件,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收调剂申请,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发出复试通知等,接收调剂生源额满为止。

二、调剂要求(参考2010年)

1.须符合我校201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0403]、艺术学[0504]、中医学[1005]、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说明:以上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依据教育部201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政策和我校相关专业公布的具体条件为准。

三、调剂考生须准备的材料(复试时交二级学院)

1.考生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使用)及复印件1份;

2.考生本科学历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供查验使用)及复印件1份;

3.政审表(从我校研究生处首页招生专栏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后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盖章签字);

4. 考生半身免冠白色背景1寸证件近照1张(体检表用)。

四、收费标准1.2011年我校对录取的国家计划内指标硕士研究生在3年学制内暂免收第1学年培养费(学制内第2~3学年培养费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培养机制改革相关政策要求执行),超过3年学制的学习年限内收取每人每学年人民币6000元的培养费;

2.2011年我校对委培及自筹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除外)收取每人每学年人民币6000元的培养费,对委培及自筹招生计划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在学习年限内收取每人培养费人民币50000元(按课程学习阶段和论文研究阶段分两次收取培养费,每阶段收取人民币25000元);对委培及自筹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要求签定相关协议书;

3.2011年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人民币100元/人。

五、调剂办法(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须办理的手续)

1.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前,申请调剂考生可按照我校公布的调剂信息要求向各调入专业所属二级学院提交调剂申请表(从我校研究生处首页招生专栏下载),提出调剂意向;

2.在调剂系统开通后,请申请调剂考生首先查看有关调剂要求及操作流程,必须登陆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调剂系统中进行调剂信息登记,否则我校不接受调剂申请;

3.考生如实填写、提交调剂信息后,请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收我校回复的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回复;对未及时接收并回复我校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参加复试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4.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对拟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5.各二级学院对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组织进行复试及体检;

6.对参加我校复试后被拟录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向一志愿报考单位递交调剂申请书,并由我校出具初试试卷调档函,调取考生初试试卷;

7.我校对拟录取考生调取人事档案及进行政治审查;

8.学校最后审查,报教育部批准后向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六、学校信息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工程学院西城校区

邮政编码: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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