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华侨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2-24 05:48:40pm

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包括:①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③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成人高考入学者)。以上人员报考前应进修过或学习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6门,并于复试时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教务部门出具)。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考生可上网查阅:http://www.moe.edu.cn/。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录取原则

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11年6月中上旬发放。

1、我校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900名左右(含计划内、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作适当调整学制一般为3年。

2、我校接收一定数量的外校推荐免试生,欢迎具有推免资格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

3、自费生的奖、助学金与公费生同等待遇。

①马万祺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基金

②李群华优秀研究生奖励基金

5、目录中所提供的书目为主要参考书目,我办一律不代购参考书。

网址:http//yjsc.hqu.edu.cn电子邮件:hdyzb@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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