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1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_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上海师范大学201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2-17 05:36:15pm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高等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3-4门与报考专业相符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所交材料恕不退还)。

注: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内容若有调整,以新的为准(请关注我处网站)。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数国家教育部尚未下达。所列招生数包括计划内(定向、非定向)和计划外(委培、自筹)各类别拟招生总数。最后录取数可能会根据国家招生计划、考后生源情况和学校条件等有所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院校推荐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