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长春理工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2-23 05:40:18pm

我校2009年博士招生为1次,招生规模数暂定为58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09年6月底录取前获得硕士学位);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必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已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一级期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且必须是第一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且必须是前两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

2、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2月(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布为准)

登录长春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b.cust.edu.cn),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并下载填写“长春理工大学2009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08年12月(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布为准)

地点: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函报,时间以邮戳为准。

4、报考材料要求:

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外地考生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以下材料:

1)长春理工大学2009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职考生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注明是否定向或委托培养,非考生人事档案单位章无效。应届硕士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处)填写意见。现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硕士生报名表中须由原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注明是否继续定向或委托培养,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2)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应届考生),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4)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或档案部门盖章的复印件;

5)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呈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材料(学术论文、本科学习成绩单、硕士课程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6)函报考生最迟于网上报名截止日之前邮寄“长春理工大学2009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及证件复印件、报名费和4寸蓝底免冠近照一张,考前应届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往届生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来我校研招办领取准考证。

5、报名费

报名费标准:200元

6、准考证发放

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后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见网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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