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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格式写作技巧

2016-08-29 05:23:26pm

法学论文写作虽然没有固定的模式,但还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想要写出高水平的法学学术论文,必须既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坚实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功底,又掌握并且能较熟练地运用写作技巧,以下是小编搜集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法学论文写作格式,供大家阅读参考。

一、法学论文概述

学术论文也称学术理论文章。它是指在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领域内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学研究成果的论文。法学学术论文是指在法学领域中对某个学术理论问题进行专门的系统的科学研究并且表述某些研究成果的论文。“学术”是指有专门的、系统的学问和方术。“理论”是指科学的论点、论据及论证的体系。法学学术论文就其功能而言它既是探讨法律科学问题进行法律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阐述法律科学研究成果、进行法学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法学学术论文一般包括:论点、论据、论证三个要素。

法学学术论文就其性质而言属于论文中高级别的具有创造性的论文。它要求作者对法学学术理论界的某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提出新的学说新的构想;或对以往的法学理论、法学观点有较多的新发展或深入开拓;或对法学中的旧学说提出不同的独立见解;或论证法学旧学说错误、疏漏之处;或提出新的法学预见、构想启迪后人研究等。凡法学学术论文其要求均应如此。本文所言之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仅指篇幅一万字左右的立论方式的法学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 等法学毕业论文除外)的写作至于驳论方式的法学论文的写作暂不涉及。

(一)法学学术论文一般说来应当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学术性即指论文对法学学术理论问题具有科学的论证性;

2.理论性即指论文运用充分占有的材料经过严密论证将法学中某个或某几个问题“升华”到理论高度从而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的思辩性。

3.创造性即指论文论述的法学问题“发前人所未发”探求法学中前人没有发现的规律或匡正通说的独创性。

4.专业性即指法学论文对法学学科中的某个或某几个专门问题进行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供法学专家、教授、学者研讨和交流的专业性。

(二)法学学术论文的主要要求是:

1.所研究和论述的法学问题观点正确对社会主义革命和法制建设有促进作用;

2.能推动法学领域学术理论的研究向前发展;

3.具有学术论文的诸特点;

4.全文观点与材料统一层次分明条理清楚;

5.论证中逻辑严密推理正确;

6.所用的法学语言准确、概括、精炼;

7.文风庄重就事论理据理立说以理创新。

(三)从总结前人的经验观之要写出质量高的法学学术论文论文的作者应当具备相当高的素质。择其要者是:

1.具有相当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并能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去研究实践中(如公安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匡正旧说。在研究中能以辩证唯物主义作指导用发展的、辩证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不犯或少犯形而上学的、机械的、片面的等错误。

2.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功底即在法律专业领域内发现新问题经过调查研究和证明能独立地做出超越前人的新结论。

3.具有经过严格科学训练的科研能力和智力即观察问题思维敏捷概括事理水平较高论证问题逻辑严密创造新见能力很强。

4.具有不畏艰难坚持真理的精神即不惧怕研究中碰到的任何困难即使遇到困难也能想方设法地去克服为取得研究某个问题的成功而奋斗不止;在法学科研和写作中不唯上、不唯书、不唯旧说不畏权威只唯实只唯新;对于符合客观事实的真理敢于坚持对于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结论敢于作出。

由此可见欲写出高质量的法学论文必须加强上述素质的培养和训练。

(四)要写出好的法学学术论文作者应当具备某些条件。它们主要是:

1.充分了解法学学术界在自己的论文题目所含内容方面已有的成就。法学学术界已研究和争论的问题很多对自己来说应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研究的论文在法学学术界是否有人研究过?如果有人研究过还应了解已取得哪些成果?如果对此有争论应了解各种观点的论点及论据是哪些?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只有在了解上述情况的条件下才能确定自己选择研究什么新问题(即选题)才能不再研究前人已经研究过的问题不再作重复的劳动甚至是无效的劳动。

2.充分掌握与自己论文有关的主要资料。掌握必要的资料是写好法学学术论文的基础。所谓必要的资料是指写作论文所必不可少的资料。欲掌握这些资料首先应收集与论文有关的所有资料经过筛选择取主要资料在写作论文时对它们妥贴地加以利用。这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备料工作必须做好。否则写出的论文就缺少坚实的根基质量自然不高。

3.有充足的写作时间。写作法学学术论文从选题、收集资料、编写提纲到行文写作、修改定稿等需要很多、很长的时间。关于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时间且不说写博士、硕士论文需要一至两年即使是写一篇一万字左右的法学学术论文也必须花费几个月乃至一年的时间。既想写出高水平的法学学术论文又想在十天半月之内一举成功即使是写出来了质量也不会高其结果必然是欲速则不达。这是因为写法学学术论文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科研活动在很短的时间内是无法取得高质量的科研成果的。

4.有充沛的写作精力。写作法学学术论文既是一项艰苦的脑力劳动又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活动。一旦写作提纲定型从行文开始就必须集中一段时间夜以继日地将论文一气呵成。如果自己没有充沛的精力是难以完成此任的。由此可见充沛的精力也是写出高质量法学论文的一个重要条件。

二、法学论文选题

法学论文选题有广狭二义之分。广义上的选题是指法学科学研究中选定的课题。所谓课题是指需要研究或讨论的法学学科领域中比重较大的项目。狭义上的选题是指选定法学学术论文的题目。所谓题目是指法学论文的标题(或称“名字”)。本文所言之选题特指后者而不是前者。

(一)法学论文选题的作用

选题在论文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论文题目选得准、选得恰当写作就能顺利进行。所谓论文题目选得好是“论文写作成功的一半”之说就是这个道理。选题的作用主要有:

1.能确定研究方向。法学研究发展很快门类繁多;法学中待研究的题目也不少。选定了某个题目就确定了法学研究的方向和主攻目标。方向定得准目标愈集中写出来的法学学术论文成功的可能性就愈大。

2.能促进构思活动。法学学术论文写作是一种精神劳动。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是为获得法学研究成果而进行劳动的体现也是客观事物在作者头脑中经过反复思考后反映出来的产物。它需要自己围绕学术论文的题目进行深思熟虑的和绞尽脑汁的构思和论证。选定一个好的法学论文题目就能促进上述构思活动的深入顺利开展。

3.能指明写作思路。学术论文的题目选定之后能促使自己构思怎样开头怎样发展怎样深入怎样完篇;考虑应当将哪些材料置于论文的前半部分哪些材料置于论文的中间或后半部分;考虑怎样论证和运用哪些论据论证更有说服力等。

(二)法学论文选题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其原则诸多择其要者主要是:

1.有研究价值。它是指法学论文题目有学术价值即有助于法律专业和法学学科的发展。

2.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是指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指导或促进作用。法学论文题目应当有助于立法司法和教育公民守法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推动作用。

3.有创新性。它是指该题是前人没有研究过根据这个题目写出来的法学学术论文能填补本专业的空白。

4.有深入研究的必要性。它是指自己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的题目虽然有人已经写过但内容不深刻或不全面或有疏漏甚至是谬误之处自己选定的题目角度比他们更新写出来的内容有较多的创见和发展。

5.有强烈的创作欲。由于写作法学学术论文需要付出艰辛的脑力劳动要克服重重困难而要做到这些就需要自己有主动的强烈创作欲望。实践表明只有自己想写且非写出来不可的题目经过一番努力研究之后创作出来的论文才可能是高质量的论文。

6.符合自己擅长的法学专业。这是指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题目是自己擅长的法学专业内的题目。法学学术论文是法学专业性、学术性很强的文章。只有选定自己擅长的法学专业的题目由于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厚造诣深写作起来就会得心应手左右逢源论证严密质量甚高。

7.吸收相关学科的知识使法学专业知识与经济学、社会学、伦理学、逻辑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等知识相融合。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写出创新突出紧跟时代发展潮流的学术论文。

8.本人力所能及。它是指根据自己的法学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能写出来的能力因为具有能写出此题的能力就会在较短或有限的时间内又快、又好地将法学学术论文写出来。如果某个选题很有学术价值但因自己能力有限或不及即使竭尽全力去写其结果也写不出高质量的法学学术论文这样就会事倍功半。

9.题目大小适中。它是指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的题目与所写出的内容要恰当。题目太大由于篇幅或时间有限就会草率成篇、面面俱到、蜻蜓点水研究不会深刻;反之题目过小内容难以展开说理不会透辟因此论文的质量也不会高。有鉴于此必须注意所选择的题目大小应当适中。在是否选择大题目或者小题目的问题上对于写出字数在一万至二万的学术论文而言笔者主张小题大作。力争做到:“题目小内容新挖掘深论述精。”

(三)法学论文选题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选题应避免盲目性。所谓选题的盲目性是指作者不考虑自己的主观条件和外界的客观条件灵机一动就定下选题。其结果要不是写不下去就是无法展开造成写作半途而废。

2.选题应避免随意性。所谓选题的随意性是指作者不下苦功轻易定题。这样做因为没有经过深思熟虑所选定的题目或者包括的内容太多或太少或者写作难度太强或太易。题目包含的内容太多写出来的论文会面面俱到没有重点;题目包含的内容太少就深写不下去写不出更多的深刻内容;题目太难可能因为力不胜任写不下去;题目太易即使写出了论文其质量必定不合格所述观点不会有创见。所有这些都有碍于写出高质量的法学论文。

3.选题应当避免偶然性。所谓偶然性是指本人阅读了他人的文章或听了别人的发言后偶有所获但认识不深在缺乏准备的情况下就草率地选定题目这样做往往因考虑欠周资料不多因而也不可能写出高质量的法学论文。

三、法学论文写作的准备

欲写出高质量的法学论文应当作好多方面的准备其中主要是如下三个方面:

(一)制定研究计划

研究计划是指研究的方法、步聚和时间安排等方面的筹划。制定研究计划包括预先自我规定从哪个方面入手进行研究先研究什么后研究什么;从哪些方面着手收集资料;再怎样合理地安排时间等。只有这样研究起来就会重点明确方法和步骤井然有序防止研究时顾此失彼和做重复劳动等情况发生。

(二)广泛收集材料

广泛收集法学论文资料是指广泛收集与法学学术论文题目有关的材料。充分占有丰富的材料是写出高质量论文的雄厚基础。这是因为:

1.充分占有资料能了解到与论文有关的问题学术理论界研究到何种程度;哪些问题没有研究过;哪些问题虽已有人研究过但不深刻;哪些问题虽有旧说但需要匡正等。这样就能明确自己研究的重点和主攻方向。

2.充分占有了资料后能拓宽研究问题的视野并提高认识问题的整体高度为使自己站在前人已研究过的问题的更高层次为写出更高水平的法学学术论文打下基础。

法学论文资料的来源从大的方面观之有直接地从社会调查、访问、实验中获取也有间接地从书籍、报刊、文件、法规、电影电视、广播和其他文献中得到。收集法学论文资料的途径主要有:从校内外图书馆、资料室已有的资料中去查找;通过做实地调查、社会实践或实习等渠道获得;通过自己的平时观察和做实验获取。

收集法学论文资料的传统方法主要有:

1.自制资料卡片上面写明资料的题目及简单内容资料的出处、页码、年、月等;2.自己抄录;3.全部或部分复印;4.剪下自己订阅的报刊上的有关材料等。在当今信息时代收集资料的方法可购买有关资料的光盘可从电脑上查阅或者下载等等。所收集的材料内容包括:典型事例或案例、有关引文、法律条款、领袖的语录、国家领导人的讲话、历史资料、数字、至理名言或格言、对立观点的论点和论据等。

收集法学论文资料应当注意:1.要全面地收集与自己的论文有关的材料;2.对资料进行整理、分类;3.再选择出写论文所必需的典型资料以备待用。只有这样才不会使自己被浩瀚的资料所困扰甚至被它们搞得头脑发懵良莠不辨主次不明。

(三)编制法学论文提纲

编制法学论文提纲是指在收集到了大量材料的基础上根据论证论文主题的需要编写和制作该论文结构的框架和体系。实际上它相当于由序码和词语所组成的一种逻辑图表。制作论文提纲十分必要。这是因为:1.它能促使自己从宏观上对全文进行谋篇布局。由于编制提纲需要对材料进行选择;接着按论证主题的需要对必用材料的使用按先后顺序进行安排和调整;对不必要的材料忍痛割爱等因此这就促使自己对全篇作合理的布局。2.它能使论文的框架视觉化。好的论文提纲能使论文的中心论点、下属论点及论据安排得先后井然有序层次分明因而能使自己一看就一目了然清清楚楚。3.能帮助自己在写作时按已定的论文框架沿着先后顺序行文和避免重复。由于写作法学学术论文需要比较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完成有了一份详细的和纲目分明的论文提纲能使自己按图索骥流畅成文。

如果没有论文提纲虽有腹稿写作起来由于写作时间较长在论文写到中间或后半部时可能忘记前半部分已写的内容而又重复写上;或因时间长将应该写上的内容因遗忘而漏写这样就必定出现重复或漏写的情况影响论文的质量。

编制法学论文提纲应当做好两方面的准备:1.确定基本论点就是确定全文的表达中心。在此之后再确定下位论点即阐发基本论点的若干个小的论点。下位论点最好写出论点句子使其固定下来。确定下位论点时应根据论证基本论点(上位论点)的需要选用与上位论点逻辑关系最密切、说服力最强的论据。2.选定材料。选定材料就是选定将要写入论文中的材料。此项工作应从收集到的大量材料中选出最能证明观点(上位论点、下位论点)的材料并将它们作为立论的依据。这些材料应当少而精。选择和整理材料应当分清主次。在选定材料的过程中可采取如下几种办法:把选好的材料按问题分开;将证明每个问题的材料划分为一组;每一组的材料按使用的先后次序排列好。经过对材料作上述整理又使其与论点连在一起就便于下一步编制提纲。

编制提纲。要编制一份好的一万字左右的法学学术论文提纲应当注意三个问题:

1.有合理的项目

一般在法学论文题目之下编制出两个或三个层次的小项目。例如写明:第一题目(中心论点);第二三至四个分论点(下位论点);第三一至四个论据。第二和第三项的写法既可用标题写法即用简要语言以标题的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又可用句子的写法即用一个比较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式把该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两者各有所长各人可视自己的需要择一。

2.采用有效地编制论文提纲的方法

其方法主要是:

(1)拟定标题即自己给论文起名字。它要求标题能传内容之神名副其实使读者看了一眼便知:论文所概括的全文主要内容。

(2)考虑构篇大小和顺序安排既考虑全篇从哪几个方面或按什么顺序展开、阐述基本论点(全文的逻辑结构框架);又逐个安排每个下位论点再依次考虑每个段的安排把准备使用的材料按构思的顺序标上序码并排列好以备行文时使用。

(3)全面、反复地检查提纲作必要的增、减或调整。

3.编写内容详简适当的论文提纲

提纲分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的内容只包括论文题目、下位论点详细提纲除此之外还包括论证下位论点的各种证据。一般说来宜编制详细提纲。因为编制这种提纲一则能帮助自己全面地进行谋篇布局二则能帮助自己在写作过程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法学论文的起草

法学论文起草就是在已掌握的材料基础上按照论文提纲的框架写成一篇法学学术论文初稿。起草就是狭义上的写作亦即论证论题。起草在整个写作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主要表现在:1.起草能把自己欲论证的问题写成一篇法学学术论文草稿并使其初步固定下来。2.起草如同“一朝分娩”能使科研工作草创初成。这比在收集资料、编制提纲那个“十月怀胎”阶段的工作又前进了关键性的一步。

(一)起草必须对论题进行充分、有力地论证

所谓论证就是对论文的中心论点进行说理的证明。古人云:“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做学问和写论文就是要“聚”、要“辨”。“聚”就是收集资料;“辨”就是分析、研究、起草的过程就是提出论点、论据和运用论据进行论证的过程。提出的论点应当符合正确、严密、鲜明、集中和深刻的要求。提出的论据应当符合真实、典型、恰当、新鲜的要求。进行论证应当符合讲透道理和使“据”与“证”有机结合起来的要求。

(二)在进行论证过程中可采用事实论证、事理论证、比较论证和因果论证等形式

1.事实论证。

所谓事实论证就是运用客观事实资料作为论据而展开的论证。它是常用的、简便而又准确的论证方法之一。事实论证过程中可采用夹叙夹议、纵横并举、点面结合、连续排比、优劣对比、有总有分等方法进行。事实论证的一般要求是:既可以用重大的客观事实、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典型案例等也可以用平凡的客观事实(如一般事例、案例、数据等);应尽可能选择运用人们知晓的客观事实;事实材料应力求新颖富有说服力。

2.事理论证。

所谓事理论证是指运用经典著作中的基本原理、生活中的道理、哲理或名言等作为论据展开的论证。事理论证可用一般的事理论证(讲清道理)和引证(引证经典著作中的论述、格言、成语、警句等)两种方法。采用事理论证应当注意做到:思想敏捷说理透辟;引证的内容准确、典型、恰当和自然能点石成金。

3.比较论证。

所谓比较论证是将甲事物与乙事物进行比较的一种论证方法。比较论证常用的有类比论证、对比论证和差比论证三种类型。(1)类比论证是指把本质上有相同或相似点的同类事物进行比较通过已知的甲事物的某种属性推导出乙事物亦具有这种属性的论证方法。采用类比论证的要求是:用以类比的事物必须同属一类事物;同类事物相比必须有本质意义上的相同点或相似点。(2)对比论证是通过对两种对立的事物的对照分析来进行说理的方法。它是人们经常采用的说理的方法之一。对比论证可采用横比和纵比两种。“横比”就是横向比较即将相互对立的这种事物与另一种事物或一事物的这一方面与另一方面进行对照比较以达到分辨是非、褒贬好坏、扬善抑恶的目的。

“纵比”即纵向比较是通过对某一事物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情形的对比分析以揭示事物现实与历史的矛盾的论证方法。横比和纵比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对比的着眼点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在论证社会主义的法律或某种法律的优越性时可以采用对比论证中的纵比方法。(3)差比论证是通过具有差异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事物进行比较分析以论证论题的方法。采用差比论证时应当注意:既看到它们的相同点又看到它们之间的不同点;在差异比较分析中着重点放在不同点上;为充分揭示出差异点应当善于从不同方面去发现差异点。在比较中国法律与外国法律、民法与刑法的差异时可采用这种论证方法。

4.因果论证。

所谓因果论证是指运用对客观事物本身或客观事物之间因果关系分析、研究所得到的材料对论文所确立的论点进行的论证。因果论证可采取并列、层递、转换、推论等方法。(1)并列法是指运用两个以上各自独立的同类性质的因果分析来证明论点的方法。(2)层递法是指通过逐层、连续地阐明事物的多方面的因果关系来证明论点的方法。采用此法通过逐层地阐明因果关系使人们认识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看到事物的本质。(3)转换法是指通过阐明事物之间互为因果的关系来证明论点的方法。采用这种论证方法必须首先弄清从一个角度看此一事物是因彼一事物是果;从另一个角度看彼一事物是因此一事物是果的这种因也是果果又是因的复杂关系。(4)推论法是指凭据因果关系用已知推论出未知来证明论点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应当注意:已知事实与未知事实已有因果关系;推论必须符合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要求。

除了运用上述方法以外还可以采用逻辑上的演绎法和归纳法。所谓演绎就是从一般到特殊;所谓归纳就是从特殊到一般。它们亦是写作法学学术论文中运用证据证明论点的常用方法。

(三)法学论文写作应注意正确地使用法言法语

法学论文的法言法语要求具有准确性、抽象性、逻辑性和论辩性。准确性应体现出用词贴切和造句恰当;抽象性应体现在概括、简洁和精要、深刻;逻辑性应体现出合乎逻辑合乎事理严密有序;论辩性应体现在从正面论述和从反面辩驳两个方面。法学学术论文的法言法语应用法律专业用语。例如法的本质、国体、政体、犯罪、犯罪构成、罪责自负、证据确凿、定罪量刑、罪刑相应、畸轻畸重、法人、有独立请求的第三人、自然人、行为能力、责任能力、连带责任、事实婚姻、法定年龄、责任能力等等。

(四)法学论文起草过程可以采用的两种写作方法

1.一气呵成法。所谓一气呵成法就是根据已有的材料按照提纲的先后次序一鼓作气地、从头至尾把全文写出来。这时不管在写作过程中发现什么问题诸如观点不深刻材料不充实结构不严谨以至某些文字不通顺等一般不作修改将它们留在全篇初稿完成之后再考虑。采用此法能使自己思路不中断集中一切精力和时间将论文的轮廓描绘出来保证写作的进程。如果在写作过程中为修改或增加观点考虑如何遣词和造词等停顿下来就会中断思路分散精力妨碍一气呵成。正因为如此此法是一种最普遍的起草方法为大多数人所采用。

2.分块合成法。所谓分块合成法是指作者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先写提纲中自己已考虑得比较成熟的部分然后写完其余部分再排列组合成一篇完整论文的方法。采用此法自己不受提纲中部分与部分之间先后次序的限制对某一部分认识成熟就写那一部分然后再“养精蓄锐”集中精力“击破”其他相对难度较大、初时考虑还未成熟的部分。上述两种起草方法各有优劣至于自己采用哪一种应根据本人的情况决定。

(五)法学论文写作时需正确运用引文和加注

一般而言法学论文中都会或多或少地有引文和加注。对这两个问题必须知晓。

1.关于引文问题。

所谓引文是指在法学论文写作过程中由于论证上的需要引用经典著作或文献中的内容、法律条款或其他内容的原文。引文的作用主要在于增强自己对论题的论证力。引文时应当注意两点:引文在论文中应尽量少而精切不可求多;引用经典著作、文献资料不可断章取义各取所需而应当按原著的本意引用。引文有两种:

第一种是直引即直接引用经典著作、文献或法律条款中的字、句、段、条、款等作为论证之根据。直引时应当注意:原则上直引的内容须与原文相符不能有任何差异;没有正式公布的文献资料、法律条款、内部文件等内容一般不得引用。

第二种是意引即对经典文献、法律条款等原文经过作者加工、改写或概括之后引用其主要意思。意引时应当注意:意引写出的内容相对原文应当浓缩;意引的意思必须符合原文的意思不得篡改或歪曲。法学论文引文的方式常用段中引文而很少用提行引文。段中引文是指将引文加写在论文之中。如果是直引应在引文的首尾字之上加引号;如果是意引可只在引文前加冒号也有的不加冒号而加逗号。无论直引或意引均需注明引文的出处。

在引文问题上当前有一种很不好的倾向即有的作者既不考虑被引之文是不是精典之述也不管是否与引文能质证相符而大段大段地引用外国不知名的律师、法官等人的话语以充自己论文的字数简直是良莠不分兼收并蓄。这不仅削弱了论文的论证性而且使人感到有拼凑文章和外文资料汇编之感。其效果是十分不好的。对此应当以此为戒。

2.关于加注问题。

所谓加注就是注明出处。其作用在于使编辑和读者知道引文出自何处。加注有四种方法:段中注即夹注将引文用括号标明;脚注即在有引文的页脚注明出处;章、节注即注在一章一节之后;尾注即把注附在全文末尾。

五、法学论文的修改定稿

(一)法学论文的修改

修改就是改正论文草稿中的缺点或错误。修改是一项艰苦的劳动古人云:“改章难于造篇”其理就在于此。正因为如此法学论文的作者应当把修改当作一项再创造。要有责任心和耐心决不可有凑合和厌烦情绪。只有有了这种认识才会有对论文草稿进行反复修改的决心和恒心才能把论文修改好。

修改有重要意义:1.能更加深刻地反映自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经过修改能促使自己一次或多次地讨论文中的某个或某几个问题进行思索使认识进一步深化。2.能更准确地表达自己对事物的认识。因为在修改过程中自己对草稿中的某些字、句、段进行推敲和修改使论文表达的意思更准确亦即更准确地表达了自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

修改包括两个内容:1.从内容方面应当考虑修改的是:写作的目的是否表达清楚;基本论点是否明确;下位论点与中心论点是否“合拍”;论据是否充分、有力。2.从形式方面应当考虑:题目是否简明、贴切;论证是否深刻;详略是否得当;结构是否严谨;文字表达是否准确;文面是否合格。

修改的具体方法是:增、减、删、换、移。为了提高修改质量还应当采用如下方法进行再修改:搁置一段时间再修改;深入调查研究之后再修改;查阅有关资料后再修改;听取同行意见后再修改。

(二)法学论文的定稿

就是把已修改过的稿件眷清定型。眷清应用稿纸一般以用20×20每页400个格的稿纸为宜。眷写时应用蓝色或蓝黑墨水眷写。眷文务必做到字迹工整。眷清时应当随手标上页码以免串页。眷清之后再将全文检查两至三遍对不当之处还可以更正直到自己认为没有任何错、漏和自己感到满意为止。目前已广泛用电脑打印。印成后也应当反复校对。成文后最好留有软盘。只有使论文达到这个程度一篇高质量的法学学术论文才算最后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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