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考试:当地省市有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统考;当地省市艺术类专业统考中未涵盖的专业科目,须到学院参加专业考试; 2、文化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后,考生可凭通知单填报考试志愿,并参加6月份举行的文化考试; 3、录取规则:学院各专业,考生达到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大专投档线上的,按如下规则录取: 1)影视表演、音乐表演、及舞蹈表演各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艺术类大专投档线上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主持与播音、编导、文化事业管理、美术设计类等各专业,按考生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