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09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简章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是2006年9月20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2007年4月20日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4129,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暂定办学规模为5000人。教学机构设信息科学系、机电技术系、财政经贸系、生化工程系、旅游管理系、城市轨道交通系、农林水技术系、建筑工程系、艺术系、基础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部、继续教育部、培训部、实训中心等。我院还建有贵州省第六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让学生“多证多能”,有利于就业。学校性质:公办综合类学校代码:14129办学层次: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学院地址:主校区设在贵州省贵阳市百花大道金关巷21号,有4个分校区,新校区在金阳新区已开工建设。 二、招生计划2009年招收高职学生1500名。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招生目录。 三、组织机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招生工作举报申诉电话:0851—4760029    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选派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院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四、招生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管理、电子商务、文秘、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室内设计技术(艺术类)、广告设计及制作(艺术类)、软件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电算化、旅游英语、生物制药技术、项目管理及各个专业的具体专业方向。 五、录取原则1.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属高职高专录取批次院校。艺术类(美术)招生专业在贵州省提前批次录取,高职专科在各省高职高专批次录取。2.学院原则上在投档范围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则按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投档比例按《贵州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3. 学院确定进档考生专业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学院认可加分的考生优先安排专业,其他考生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按照数学、英语、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英语专业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对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按原始成绩分配专业。4. 学院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符合下列加分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 (1)教育部政策照顾项目;(2)贵州省(考生生源省)政策照顾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政策照顾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政策照顾,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5. 学院招收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推优考生,对专业技能突出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6. 艺术类:原则上以考生文化成绩为基础,文化分上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7. 报考旅游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疤痕、无残疾,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在同等条件下,有艺术特长(声乐、舞蹈)者优先录取。8. 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学院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对于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9.在退档时,原则上退出相对低分的考生档案,确保高考生录取。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1.各专业的收费,严格执行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贵州省2009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2.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1)奖助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获奖面为学生人数的20%以上。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2)国家助学贷款。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第一年可在入学前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第二年起在学院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3)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6%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七、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八、其他1.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学院通过贵州省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址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贵州省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zs0851.org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gyvtc.cn 九、附则1.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2.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3. 本章程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51-4761767,4762358E-MAIL:gyvtc@163.com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百花大道金关巷21号邮编:5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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