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文化艺术职工大学2008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辽宁文化艺术职工大学

2008年辽宁文化艺术职工大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文化艺术职工大学

校址(办学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富民南街56号

邮政编码:110180

办学类型: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举办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2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校概况:校园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8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09万元,图书6万册。

二、计划说明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所有专业均招英语考生)

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670205

影视表演

2年

艺术(文)

670307

主持与播音

2年

艺术(文)

670202

音乐表演(演唱)

2年

艺术(文)

670202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

2年

艺术(文)

670203

舞蹈表演

2年

艺术(文)

670104

电脑艺术设计

2年

艺术(文)

670107

装饰艺术设计

2年

艺术(文)

670101

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

2年

艺术(文)

670201

表演艺术

2年

艺术(文)

四、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2.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

4.没有专业级差要求,按志愿优先录取。

5.身体健康要求:结合有关规定,根据我校专业实际,美术类各专业要求色盲者限报;影视表演、主持与播音专业要求口吃者限报。其他专业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五、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信息网适时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种类: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文化艺术职工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的有关收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1.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影视表演、主持与播音、音乐表演(演唱)、舞蹈表演各专业:6000元/每生、年。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专业:6500元/每生、年。

表演艺术专业:5500元/每生、年。

电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5000元/每生、年 。

2.住宿费:600元/每生、年 。

3.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4.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

八、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电话:024—23819062、23819609

2.学校网址:www.lnart.cn

3.Email: info@lnart.cn

辽宁文化艺术职工大学

200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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