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文化艺术职工大学
校址(办学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富民南街56号
邮政编码:110180
办学类型: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举办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2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校概况:校园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8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09万元,图书6万册。
二、计划说明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所有专业均招英语考生)
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670205 | 影视表演 | 2年 | 艺术(文) | |
670307 | 主持与播音 | 2年 | 艺术(文) | |
670202 | 音乐表演(演唱) | 2年 | 艺术(文) | |
670202 |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 | 2年 | 艺术(文) | |
670203 | 舞蹈表演 | 2年 | 艺术(文) | |
670104 | 电脑艺术设计 | 2年 | 艺术(文) | |
670107 | 装饰艺术设计 | 2年 | 艺术(文) | |
670101 | 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 | 2年 | 艺术(文) | |
670201 | 表演艺术 | 2年 | 艺术(文) |
1.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2.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
4.没有专业级差要求,按志愿优先录取。
5.身体健康要求:结合有关规定,根据我校专业实际,美术类各专业要求色盲者限报;影视表演、主持与播音专业要求口吃者限报。其他专业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五、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信息网适时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种类: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文化艺术职工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的有关收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1.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影视表演、主持与播音、音乐表演(演唱)、舞蹈表演各专业:6000元/每生、年。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专业:6500元/每生、年。
表演艺术专业:5500元/每生、年。
电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5000元/每生、年 。
2.住宿费:600元/每生、年 。
3.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4.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
八、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电话:024—23819062、23819609
2.学校网址:www.lnart.cn
3.Email: info@lnart.cn
辽宁文化艺术职工大学
200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