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招生简章-查字典大学网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部委码:10832第五条  学院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  邮编:250103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第七条  基本情况:★优秀的学院品牌     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7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08年被科技部确定的“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落户我校;2009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建设优秀院校。    ★先进的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创高职名校,施优教于民”的理念,全面实施“卓越工程”,以条件建设促质量提高。学院荣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级教学成果12项。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精品课程27门。2009年学院获得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称号,形成了优质的教育资源和优良的育人环境。在人才培养上,遵循“树品牌、创特色、重质量”的办学方略,坚持“育人中心”、“就业导向”、“能力本位”的办学理念,坚持为社会用人需求服务,为学生就业成才服务,为学生终生幸福奠基。突出高职教育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卓越的商科品牌受到考生和家长的青睐。多年来,学院招生一志愿报考率、一志愿录取率、高分率一直稳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学院连任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巩固了全省高等职业教育第一品牌、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优秀品牌的优势地位。    ★鲜明的专业特色     学院下设十二个院部。现已建成集财经、电子信息、旅游、汽车、生化与药品制造、艺术设计等12大类62个专业,70多个职业方向。会计电算化专业主持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进入教育部十一大教学资源库项目行列;制冷与空调技术、市场营销专业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制冷与空调技术专业又被教育部评定为全国精品专业;会计电算化等9个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示范建设专业;“软件技术专业教学团队”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起国家级数控职业实训基地1个,相关专业实验实训条件发生了质的飞跃。★创新的培养模式     学院坚持实施“名校名企育优生”战略,实施“订单式”、“2+1”培养模式,与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如上海大众、海尔集团、联想集团、鲁能集团、鲁商集团、美国甲骨文公司、美国思科公司等)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联系,校企双方共同确定培养方案,人才培养规格与社会需求实现零距离对接,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与产业升级换代相链接。创新培养模式为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率开拓了更广阔的空间,同时企业能从毕业生中选拔到最优秀人才,实现了校企双方的共赢。学院现有200多个知名大企业顶岗实习基地。由于学院创新培养模式,每年来学院招聘人才岗位与毕业生数之比都超过4:1,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名列同类高职院校前列,学院获得教育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名校+名企的商科品牌优势,校企互动双赢的创新培养模式,造就我院毕业生高质量就业,铸造了我院名校品牌。    ★优越的办学条件     学院固定资产7.02亿元,建有山东省农产品贮运保鲜重点实验室,建有全国高职院校唯一的国家工程中心,获得了独立申报国家重点课题资质,进一步提升了科技服务社会的能力。建有2.3万平方米的实训中心,校内实验实训室97个,实验实训开出率达100%。学院数字化图书馆2.3万平方米,藏书120万册,各类中外期刊近千种,多媒体教室60个。    ★雄厚的师资力量     学院有教职工1195人,专任教师771人,教授25人,副教授256人,博士13人,拥有一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专业和学科带头人。★广泛的国际合作     学院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家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办学关系。★优美的地理环境     学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东部大学城,毗邻蟠龙山风景区,校区依山傍水,绿树花草掩映,占地2600亩。校舍面积36万平方米。★美好的发展愿景     学院正在按“国内一流、世界高水平”目标建设一个具有鲜明的商科办学特色、在全国高职人才培养方面起示范作用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招生政策和审批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九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录取第十一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旅游英语(涉外方向)、应用英语等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十七条  录取具体方式:⑴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三志愿考生,依此类推。⑵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⑶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⑷ 在第一、二志愿等顺序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⑸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⑹ 限“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报考的专业仅招收取得《全省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按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⑺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⑻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均执行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⑼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第五章 其它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九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文科:4800元/年   理科:5000元/年  艺术类:7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物价局规定收取;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一条  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第二十二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资助;三是设立若干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四条  其他事项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3.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4.本章程由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5.此招生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经教育部备案。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1-86335555    学院网址:http://www.sict.edu.cn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ict.edu.cn      E-mail:sdsyzs@163.com通信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邮编: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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