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

专业代码:130201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修学年限:四年

开设课程:

主干学科:艺术学主要课程: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等,一般每学期安排1--2周。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指挥或演唱(奏)的能力。

毕业生具备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1.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 3.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 4.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


院校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