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

专业代码:030401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修学年限:四年

开设课程:

主要课程:人类学、民族学导论、文化人类学、民族学、人类学史、生态人类学、民族学调查方法、中国民族概论、世界民族概论、民族考古学、民族经济学、族群与家族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社会公益活动、论文写作等,一般安排10周左右。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社会公益活动、田野调查、论文写作等,一般安排10周左右。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系统的民族学基本知识,有进一步培养潜能的民族学专门人才,以及能在国家机关、文教事业、新闻出版、社会团体和各类企事业部门从事实际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民族学的基本理论,了解中国民族和族群、中国社会与文化的基本情况;掌握民族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受到体质人类学、语言学及考古学等方面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具备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民族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对有关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2.掌握基本的民族学调查方法与分析方法,以及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定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和从事民族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4.熟悉我国有关少数民族、社会文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国内外民族学界最重要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向;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抽样调查的基本方法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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