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3年上半年自考申请学位通知_自考本科-查字典大学网

北京2013年上半年自考申请学位通知

2016-02-01 04:21:07pm

一、2013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申报时间为3月17日—23日,申报对象为符合现行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本科毕业生。

二、本次申报的专业为: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主考的本科专业(中国人民大学、北京林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主考专业的学位申请安排在下半年)。

三、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申报。点击“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学位申报—2013年上半年学位申报”,考生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与课程报考相同。考生须按系统提示仔细填报各项内容,并进行网上缴费,学位评审费为100元。

五、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学位证书的填写、有效实施学位信息网上注册查询,需对考生统一进行照片采集,照片采集费用由考生自理。照片由北京美天易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拍)负责采集,详细信息请参考网址http://zhengzhao.e-pic.com地址:北三环中路77号(蓟门桥东北角)北京电影制片厂内,录剪楼(北影影视学校综合教学楼)一层804房间(地图见附件2)。

考生须下载打印《自学考试学位证照图像采集信息表》(见附件1),并携带填写完整的信息表到易拍进行证照图像采集。

考生本人仅需持表缴费拍照,无需取件。纸质照片及电子证照由易拍公司制作完成后统一送达北京自考办。剩余照片连同学位证书一起返还考生。

若考生不能参加拍照,可委托他人代办:向易拍公司提供电子文件(蓝底、免冠、标准近照,像素不小于1000×1500,JPG格式。提供纸质照片无效)进行处理。易拍公司仅负责证照采集事宜,考生请勿向易拍公司咨询其它问题。因考生未到指定地点采集照片、提供照片不符合要求、填涂信息表有误等原因而造成照片信息缺失的,视为申报无效,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学位,逾期不能补报。

七、学位证书发放事宜见学位申报凭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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