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2下半年自考专本科毕业审核安排_自考本科-查字典大学网

北京2012下半年自考专本科毕业审核安排

2016-02-01 04:20:34pm

一、申报条件

1、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

2、凡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须按规定提前办理“专接本”、“接考”、“免考”等手续,未办理的考生请于考生接待日至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接待大厅办理。

3、凡属北京自学考试、北京学历文凭考试、北京应用技术类考试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相同专业本科的,不需要办理“专接本”手续,可以直接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申报及缴费时间

1、申报时间:2012年6月8日至14日,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补办。请考生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在首页点击“自学考试”,进入页面后点击“网上业务办理”,进入页面后点击“2012年下半年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即可进入申报页面。

3、申报成功的标志为所申报专业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

三、凡顺利完成网上申报的考生,须自行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须正反面打印1份)。申报成功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无需进行现场审核。

四、申报成功的考生请依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申报凭单”上规定的时间到主考高校报到或参加讲座。报到时请携带准考证、“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申报凭单”、“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

五、现场审核要求及安排

1、凡未能顺利完成申报的考生(如课程衔接、补录课程问题等),则必须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方能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请正反面打印1份)并进行网上缴费。

4、凡当期专科毕业但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考生,可同时申报本科毕业论文,但现场审核时必须携带相关证明。其中自学考试毕业生现场审核时须持有“毕业申报回执单”;其他院校毕业生现场审核时必须出具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

六、收费标准

七、成绩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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