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科(含基础科段的考生)
1、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任意2门或2门以上的考生,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
2、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任意1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3706,2学分)课程的考试;
3、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3707,4学分)课程的考试。
注:本科专业(含独立本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门课程,共6学分。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3708,2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3709,4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