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录取操作办法:录取时,对达到我院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对进档的考生,原则上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3、 专业的特殊要求和限制:师范类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四肢健全。凡传染性疾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关节畸形、活动障碍、严重的皮肤病患者,谢绝报读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方向)。 4、 退档处理:对确实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说明理由,经省招办纪检组审批,办理退档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