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生源情况和当地高招办规定执行。 2.普通本、专科:对符合我校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即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投档,如第一专业不能录取,依次考虑第二、第三专业,以此类推。如填报专业未能录取,而本人又愿意调剂,则在其他专业录取人数未满额情况下考虑调剂录取。不填愿意调剂或明确不愿调剂者,均予以退档。 3.艺术类专业: 文化要求:高考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150分),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不设外语单科最低分限制。 专业要求: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报考摄影或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的考生须校考专业成绩合格。 录取原则: 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考核,文科、理科分别排序,择优录取。各专业特别要求如下: (1)美术类专业录取 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专业合成总分,分别划定文、理科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方能取得录取资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设最低录取资格线。 美术类专业合成总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2)摄影专业录取 摄影专业合成总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校专业考满分)×校专业考试成绩 (3)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海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全市前80名者,或校考专业成绩达到前5名者,在满足“文化要求”的前提下,可直接录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投档时对合成分有统一折算办法,则按其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4.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取得准予报考资格,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确定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提前参加我校空中乘务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报考。录取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6、所有专业在同分情况下,理科按数学、外语、语文,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7.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