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的投档成绩需在各省市划定的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 2、对投档名单内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投档比例视各省市投档的具体情况而定; 3、认可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4、专业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果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投档;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即第二专业志愿取决于第一专业志愿是否已录取额满,第三志愿则取决于第一、二专业志愿录取情况,依次类推; 5、专业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同分的情况,则文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专业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6、考生已达到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其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调剂录取到未满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7、我校先对进档考生中的前100%考生进行专业录取,若有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使录取名额未满,再根据投档分数的高低,调剂录取到未满专业; 8、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9、英语专业需要英语口试成绩,口试成绩在C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在100分以上; 10、日语专业需要英语口试成绩,口试成绩在C级及以上; 11、凡上海考生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需要英语口试成绩,口试成绩在C级及以上; 12、本科录取为会计学专业的考生,录取结束后,根据投档成绩和高考英语笔试成绩,并经考生同意,选拔2个班的考生进入会计学(国际会计)专业方向学习(详见“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招生网”); 13、高职高专录取为会计专业的考生,录取结束后,根据其投档成绩和高考英语笔试成绩,选拔部分考生进入会计(涉外会计)专业学习(详见“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招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