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的投档成绩需在各省市划定的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 2、在各省市规定的投档比例之内进行投档,对投档名单内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我校认可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4、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进行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综合成绩进行录取。在文理科不分的情况下,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5、分专业时,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果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投档;分专业过程中如出现同分的情况,则文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6、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分; 7、英语专业需要英语口试,口试成绩在C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在100分以上; 8、日语专业需要英语口试,口试成绩在C级及以上; 9、凡上海考生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需要英语口试,口试成绩在C级及以上; 10、录取专业为会计学的考生,录取以后,我校将根据其统一文化考试总成绩和高考英语笔试成绩,择优选拔部分考生进入会计学(国际会计)专业方向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