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学考试政策问答_综合问题-查字典大学网

山西省自学考试政策问答

2016-01-31 05:37:24pm

3月6日,记者针对一些自考生关心的热点问题采访了太原市招办自考科田春保科长。

答:我省自考中医学专业(本、专科)、预防医学专业(专科)从2003年起不再招收新生,在2002年10月31日前取得考籍的考生可以有一个完成学业的过渡期,时间为3年,即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护理学专业(本、专科)、中药学专业(专科)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人员,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

答:今年共有11个科目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共基础课程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英语、日语、俄语),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包括线性代数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两部分内容),工程数学,普通物理,物理(工),计算机应用基础。

各类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或独立本科段专业,还可免考本人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公共基础课程;哲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哲学课程;政治经济学、经济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政治经济学(公)课程;历史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国革命历史课程;数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工程数学课程;物理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普通物理、物理(工)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大学语文课程;外国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可以免考相应的公共外语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英语(二)课程,取得三级或三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英语或英语(一)课程。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相应等级合格证书免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相应模块合格证书免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合格者免试自学考试非英语专业“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答:符合免考条件的,由考生本人在报名期间向报名点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已考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课程审批表》,经地(市)自考办审核,注明准许免考课名称,并报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免考手续每年在登分统计工作期间集中办理两次,过时一律不办。

答:凡符合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均有一次申报学士学位的资格,第一次未通过者以后不再补办。往届未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一律不再补授。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并符合主考院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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