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学院

吉林省教育学院报考指南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根据进档考生所报志愿及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在第一志愿考生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先后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我院承认省级招生办关于对考生加分或降分的投档成绩。

2、报考我院电脑艺术设计专业的对口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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