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

闽江学院报考指南

十三、录取原则: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录取现场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院招生录取工作,重大和特殊事项需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学院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招生录取按省招委会规定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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