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

湖北文理学院报考指南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考生的身体健康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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