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学院

运城学院报考指南

第八条 运城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九条 所有招生专业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条 录取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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