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

福建江夏学院报考指南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允许的调档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十三条  我校在除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其他省份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院校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专业志愿采用“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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