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报考指南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的合格考生。

2.录取方式: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3.调档比例: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调档比例在1:1.2以内。

4.专业确定: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总分及相关学科成绩确定专业。

5.按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均一视同仁。

6.录取艺术专业时我校采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7.外语考试语种要求:所有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8.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9.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2)根据川教[2010]26号文件规定,患有以下疾病者视为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不合格:肝硬化、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请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慎重报考。

(3)学前教育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10.录取结果公布: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四川省内各市、州招办、学校网公布录取结果。

11.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12.新生凭我校颁发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带上准考证、考生身份证到校报到,若不能按时到校报到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3.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的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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