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社团活动章程范文之阳光公益服务队活动章程_大学生活-查字典大学网

大学社团活动章程范文之阳光公益服务队活动章程

2016-04-26 09:52:06am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社团活动章程范文之东华大学阳光公益服务队活动章程,以供大家参考。

在党和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在学校的努力下,东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到了来自国家、社会、学校的无偿的资助。为回报国家、社会、学校的关心,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更好地帮助学生树立自强自立的意识,受资助的贫困学生组建成阳光服务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东华大学阳光服务队是由学校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统一领导,各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的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学生组织。各学院指定一名专职辅导员担任阳光服务队带队指导老师。

一、服务宗旨:

1、大力弘扬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努力成为体现时代进步要求的新道德规范的实践者。

2、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慈善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等,在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同时,增知识,长才干。

3、积极参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成为引领校园风气之先的力量。

二、公益时间:

1、接受国家、社会等各项助学金累计(一学年)在3000元及以下的学生,参加公益服务时间不低于25小时;

2、接受国家、社会等各项助学金累计(一学年)超过3000元且在5000元及以下的学生,参加公益服务时间不低于50小时;

3、接受国家、社会等各项助学金累计(一学年)超过5000元的学生,参加公益服务时间不低于75小时。

三、公益内容:

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公共福利,帮助他人,社会援助,慈善,志愿者、献血者、捐款/捐物社团活动,文化艺术活动等没有报酬的相关活动。

四、活动方式:

1、参加慈善、福利机构的慈善活动;

2、参加班级、学院组织的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3、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

4、从事学生自我开发服务于公众的公益活动。

五、公益活动管理:

1、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作为评审助学金必要条件之一。

2、明确区分公益时间与勤工助学时间,勤工助学时间不能算作公益时间。

3、每位受助学生参加公益活动采取登记、公示制进行考核监督。

4、学院可以在《东华大学阳光服务队公益活动章程》的指导下,本着积极鼓励、有效监督的原则,结合各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学院阳光公益服务队管理办法。

以上就是查字典大学网为同学们带来的“大学社团活动章程范文之阳光公益服务队活动章程”内容了,希望看完能够带给大家一些力量,对同学的生活有所启示,更多内容在这里,请继续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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